請先登入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
- 於單數月(1,3,5,7,9,11月)的10號前,需先上大平台上傳前一期的未使用字軌,才能向國稅局完成前一期的發票號碼使用狀況回報。
舉例:9-10月的未使用發票號碼,請在11/1~11/10上傳至大平台,最晚需在11/10前上傳完畢。 - 首先,一樣先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大平台)。網址: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

輸入統編、帳號、密碼等
- 店家登入時,請選擇「營業人」此身分。
- 輸入統編、帳號(帳號 = 統編)、密碼、圖形驗證碼後即可登入。

上傳上期未使用字軌號
- 選擇「營業人功能選單 」→「每單月10日前應辦理事項 」→「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」。
- 選擇欲上傳的期別,並按「匯入字軌」。

匯入未使用字軌csv檔
- 先選擇要匯入未使用字軌的期別。
- 按「選擇檔案」,並帶入於後台匯出的未使用字軌csv檔(如何從後台產生未使用字軌檔請參考本篇)
- 按「上傳」將未使用字軌上傳至大平台,即完成上傳前一期發票字軌的流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