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傳未使用字軌至大平台 請先登入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 於單數月(1,3,5,7,9,11月)的12號前,需先上大平台上傳前一期的未使用字軌,才能向國稅局完成前一期的發票號碼使用狀況回報。舉例:9-10月的未使用發票號碼,需在11/12前上傳至大平台。 首先,一樣先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大平台)。網址: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 閱讀更多 » 2021 年 4 月 7 日